擅自修改环保在线监控设施参数,涉刑!南京市公开一批环境违法涉刑移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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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日讯(记者 刘浏)近年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完善环境执法与“公检法”联动机制,借助司法威慑力,发挥环境执法尖兵作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前线、主动出击,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移送并公开了多起偷排直排、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涉刑典型案例。

2021年5月1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RTO炉废气排口在线监控设施的一氧化氮与氮氧化物浓度同为13.66mg/m³,同时执法人员发现氮氧化物转换参数设置为1,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关要求设置氮氧化物转换参数为1.533。

事件发生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了查封扣押,并主动协调公安局介入联合调查,同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擅自修改数据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判定送检CEMS设备中NOX数据与NO数据的比值,分别于2020年5月19日15时16分至2020年5月19日15时17分从1.53变为1.00,2021年5月13日10时15分至2021年5月13日10时16分从0变至为1.53,存在人为擅自修改数据问题。

记者了解到,企业擅自修改在线监控设施参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相关要求,2021年5月18日此案件移交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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